再驳抛砖:供应全时间的传道人是应该的
抛砖:「驳斥基仔,供应全时间的传道人是应该的谬论」( https://www.douban.c
(5)基仔说:“供应全时间的传道人是应该的”
下面是基仔引用的经文:
这明文吩咐是给以色列人的。是的,但是耶稣说:
太5:17 莫 想 我 来 要 废 掉 律 法 和 先 知 。 我 来 不 是 要 废 掉 , 乃 是 要 成 全 。
所以,旧约里的有关道德善行的教导,如不可杀人,不可撒谎,不可偷盗,全都在新约里。
但是,保罗也说:
林后 9:7 各 人 要 随 本 心 所 酌 定 的 。 不 要 作 难 , 不 要 勉 强 , 因 为 【捐 得】 乐 意 的 人 , 是 神 所 喜 爱 的
《基仔又说:“所以,新约信徒不是死守律法,「十一奉献」是原则,不是必须。”》
既然你引用了耶稣要成全律法的言辞,那么就看一下律法,对耶和华的奉献是如何规定的,耶稣,保罗之流是怎样成全律法的:
耶和华说:“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民18;24)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产业,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申18;1)
人岂可夺取神之物呢?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玛3;8)
你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们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玛2;8)
从律法中可以得知,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和一切所捐的,耶和华已经赐给利未人。外人若取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均属夺取神之物,是偏离正道,在律法上跌倒。是废弃耶和华与利未所立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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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耶稣说「太5:17 莫 想 我 来 要 废 掉 律 法 和 先 知 。 我 来 不 是 要 废 掉 , 乃 是 要 成 全 。 」
什么是成全?
意思是说,我们人人都是罪人,做不到完全守律法。所以,他来了,为罪人死,所以信他的,得以称义。
耶稣不是说到十一奉献问题,所以我说:「新约信徒不是死守律法,「十一奉献」是原则,不是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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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保罗的言论根本站不住脚。律法规定,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和一切所捐的,只有利未人可以取用,外人如若索取,就是夺取神之物,是废弃耶和华与利未所立的约。换句话说,外人如若索取,就不是成全律法,是废除律法。
保罗所说的:
1,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林前9;14)
2,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林前9;11)
3,在道理上受教,当把一切需用供给施教的人。(加6;6)
保罗所说的第一点,对照律法就知道,保罗不是成全律法,是在废除律法。是假借耶和华的名造谣,是故意给耶和华抹黑。
摘录的上述律法,已经充分说明,耶和华已将献给他为举祭的和一切所捐的赐给利未人,外人如若索取,就是夺取神之物,是废弃耶和华与利未所立的约。保罗所说的第二点,第三点,就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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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已经解释了什么是「成全」,所以我们基督徒相信;
林后 3:6
他 叫 我 们 能 承 当 这 新 约 的 执 事 。 不 是 凭 着 字 句 , 乃 是 凭 着 精 意 。 因 为 那 字 句 是 叫 人 死 , 精 意 是 叫 人 活 。 ( 精 意 或 作 圣 灵 ) 。
旧约时,以色列人奉献给利未人,因为他们是全时间事奉神,没有时间去赚钱吃饭。
当基督徒把圣经教导的精意应用在今天,我们也支持那些全时间传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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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仔说:旧约的规定是十分之一,但是在新约,我们不死守律法,所以保罗说:
林后 9:7 各 人 要 随 本 心 所 酌 定 的 。 不 要 作 难 , 不 要 勉 强 , 因 为 【捐 得】 乐 意 的 人 , 是 神 所 喜 爱 的 。 》
地上所有的,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是树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利27;30)
旧约的律法之约规定,收入的十分之一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既然是契约条款,必须严格执行,不遵守契约条款,就是违约,违约者必受到惩罚,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如今基仔说:“但是在新约,我们不死守律法。”这是明目张胆的废除律法,公然宣称不死守律法。既然废除了律法,已经说明,基督教已经突破了耶和华的底线,律法之约条文规定,违命必受咒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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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你若真的相信你自己的话,你岂不是也受咒诅?
加3:10 凡 以 行 律 法 为 本 的 , 都 是 被 咒 诅 的 。 因 为 经 上 记 着 , 凡 不 常 照 律 法 书 上 所 记 一 切 之 事 去 行 的 , 就 被 咒 诅 。
3:11 没 有 一 个 人 靠 着 律 法 在 神 面 前 称 义 , 这 是 明 显 的 。 因 为 经 上 说 , 义 人 必 因 信 得 生 。
3:12 律 法 原 不 本 乎 信 , 只 说 , 行 这 些 事 的 , 就 必 因 此 活 着 。
3:13 基 督 既 为 我 们 受 了 咒 诅 , ( 受 原 文 作 成 ) 就 赎 出 我 们 脱 离 律 法 的 咒 诅 。 因 为 经 上 记 着 , 凡 挂 在 木 头 上 都 是 被 咒 诅 的 。
所以,你如果想逃出这咒诅,你需要相信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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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基督教既然奉耶稣为主,耶稣说过:“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唯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约5;19)
耶稣又说:“就是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
这些都是新约中的摘录,都表明要你们基督教遵行律法。你现在又说“但是在新约,我们不死守律法。”你的根据是什么?你说的新约是哪个新约?难道是你自己另编的?假如,你依照你自己编造的新约,丧失了评判是非的标准,你就是说:信奉撒旦,杀人放火,淫人妻女是正确的,也没人与你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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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我在上边已经解释了什么叫做「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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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保罗说的: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个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免得我来的时候现凑。(林前16;2)
回头又说:个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的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9;7)
既然要求信徒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说明缴纳的钱款,按收入的比例抽取,回头又说自愿。既然是自愿就不应该规定比例,规定了比例就没有自愿缴纳之说。这是常识,基督徒们连这起码的道理也不懂吗?如:佛教,道教捐款,没有比例,不限数额,那是真正的按个人的心愿,自愿交纳。保罗口是心非,言行不一,他以为这是哄孩子?估计也就是你们这些基督徒信他的鬼话,希望他用这些鬼话,骗鬼去吧!
保罗是典型的欲擒故纵,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作法。俗话说的既作婊子,又立牌坊。就是这种人。必须揭穿他的谎言,让大家看清他的真面孔。他实际就是一个言行不一的奸诈小人。(以后会将他口言善,身行恶,奸诈的作为一一揭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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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预早抽出来,是为做事有效,有条理。已经在另一贴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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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保罗天天冒死,到处辛辛苦苦传福音,那有时间另有一份工作,所以信徒若供应他,请等於在他的传福音工作上有参与。 》
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你N遍了,你就是一遍遍重复。传销者,江湖骗子走南闯北,吃不好,喝不好,辛不辛苦?他们的所得财产,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与自食其力辛苦劳动所得不是一个概念。保罗用谎话骗人所谓的辛苦,不能成为其掠夺他人财产的理由。
保罗用当兵的没有自备粮饷的说法,比如他传福音。他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当谁的兵,吃谁的粮饷。谁让你传福音,你向谁要粮饷去。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你自己愿意传福音,是你的自愿,没人逼你。反过头向信徒要粮饷?天下哪有这种道理?
详见:驳斥基仔,保罗受了很多苦,不是为物质好处,为名利的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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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你N遍了,你就是一遍遍重复。
保罗若继续做本来的法利赛人,生命必定更容易、舒服、安全、『正常』。
但是他受神所托,不顾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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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04 Mon 2016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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