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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暴力和色情

http://www.chineseapologetics.net/Bible-defense/sex-violent.htm

張逸萍

 

 

今天無論電影、電視、小說,都以色情暴力為主題,至少得多少沾一點,才能吸引人,才能賣座。為什麼呢?這樣的題材,叫人眼晴一亮,神經得刺激亢奮,於是想入非非……

 

同樣地,有一些人讀聖經,也只被似乎是色情和暴力的經文吸引,但是他們認為聖經應該非常聖潔,所以理應一字不提。結果這些經文成為他們攻擊聖經的藉口。

 

事實上,聖經誠實地描寫歷史,寫到神所不喜悅的事情,也寫到以色列人和外邦人怎樣受審判,新約也預言世界要受審判。最後,聖經有一些當時的慣用語,特別的表達方式,今天人讀聖經需要明白。

 

某無神論網站 [1] 列舉下面經文,以說明聖經主張暴力和色情。現在此逐節解釋﹕

 

 

 

暴力

 

 

(一)已經在聖經難題解釋答了

 

有一些被引用以誣告聖經主張暴力的經文,已經在「聖經難題(錯誤/矛盾)解答」中解答了﹕

 

以利沙咒詛戲弄他的孩子(王下2:23-24 ,見﹕王下2:23-24,為什麼以利沙咒詛一些孩子?

 

扶約櫃或擅觀被擊殺(撒下6:6-7, 撒上6: 19,見﹕撒下6:7,神為什麼因烏撒扶約櫃而擊殺他?

 

耶穌不叫地上太平,反對叫地上動刀兵(太10:34,見﹕10:34-36,耶穌為什麼叫我們與家人生疏並為仇敵?

 

叫人露下體(結23:29、賽3:17、利 18:6,見﹕ 3:17,利18:6,為什麼上帝使女子露下體?  這是一個表達方式﹕羞恥

 

神吩咐人吃兒女的肉(耶199)?,見﹕19:9,上帝使人吃兒女的肉?  這是一個表達方式,表示戰爭的殘酷。這預言應驗在王下6:28-29

 

 

 

 (二)“吃兒女肉”,表示戰爭殘酷

 

不知道怎的,這個含吃兒女肉”和類似的表達方式的經文,在反對基督教和攻擊聖經的人中,最為流行。見下﹕

 

137 : 9 「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為有福」何 13:16「嬰孩必被摔死,孕婦必被剖開」〔都是形容戰爭的殘酷。這是外邦人在戰爭中得勝後常有的作法,例﹕王下 8:12,賽13:16

 

920-21「各人喫自己膀臂上的肉」〔因為以色列人沒有歸向神,結果傷害人際關係,凶殺自殘。〕

 

510「父親要喫兒子,兒子要喫父親」〔戰爭殘酷〕「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還預言以色列人被分散〕

 

4:10「親手煮自己的兒女作為食物」〔戰爭的殘酷〕

 

11:9「彼此相食」〔表示自相殘殺〕

 

 

 

(三)上帝是聖潔的,人輕慢不得,將來有審判

 

有罪的人,受審判是遲早的事情。我們在聖經中看見一些人,今天已經得到審判,將來還有更厲害的。但是,無可否認,舊約的道德標準和嚴厲的程度,是今天人難以明白的﹕

 

 

1)神審判外邦人

 

114-7「在埃及地……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都必死……」〔公平的話,要先看看埃及人怎樣苦待以色列人﹕埃及人苦待以色列人,甚至想殺他們所有的男嬰。(出1:7-16)以色列人哀求神,神聽見他們的哀聲( 6:5-7),於是為了帶領他們離開埃及,上帝降下十災。114-7就是第十災,死長子之災。〕

 

撒上15:3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喫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上帝要審判他們,因為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亞瑪力人……在路上遇見你,趁你疲乏困倦,擊殺你儘後邊軟弱的人,並不敬畏神。」( 25:17-18)〕

 

這兩個例子,聖經明言其特別原因。但是,我們在舊約,還看見很多大屠殺的故事,卻沒有直接說明白原因,因為有一個一貫的原因﹕

 

耶和華神確實吩咐以色列人說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20:16-17). 以上六族加上革迦撒人常被稱為迦南七族”(7:1稱之為七國的民”)這七族都是迦南地的土著,皆為神要審判與滅絕之民。為什麼呢?

 

1。迦南人罪惡滔天——首先他們的宗教儀式是拜偶像與把兒童燒死獻祭、淫亂、交鬼、占卜、巫術等等, 是公義的耶和華神恨惡痛絕的,所以有審判。 (參﹕利18:21-23; 也參申18:9-14)

 

2。提供良好屬靈環境——神滅絕罪惡的迦南人是為了給進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提供一個好的屬靈環境使他們能堅守耶和華所啟示,過聖潔的生活。(7:1-6)

 

3。為什麼孩童也不放過?——請見「撒上15:2-3,上帝命令屠殺,甚至嬰兒也不放過?

 

 

2)神審判以色列人

 

神是全然聖潔,不姑息罪惡。很多人質疑聖經裏的神,怎麼對外邦人非常冷酷,總是要殺他們。但是,下邊的經文顯示﹕上帝對自己的子民也十分嚴厲。上帝是公平的。

 

1。上帝要求以色列人對祂專一敬拜

 

136-10……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 神。最嚴重的罪行莫過於不敬拜真神,反去拜偶像。

 

32:27-28神這樣說,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間……被殺的約有三千」〔那是因為百姓拜金牛犢,上帝對他們的刑罰,見v19-21

 

6:13 他們被殺的人……獻馨香的祭牲……給一切偶像……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上帝要求尊一敬拜!否則有審判!〕

 

2。以色列人就是因為拜偶像,最後被逐出家園

 

28:15-22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瘟疫貼在你身上……必被擄去……降災與你們……」〔是的,上帝要求專一的敬拜。以色列人被虜,後來被趕出家園,正是這個原因。〕

 

6:9-1016在所擄到的各國中記念我……遠離我,眼對偶像行邪淫……知道我是耶和華……禍臨到他們……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預言以色列人被分散世界各地,才明白是自己拜偶像。也讓世人認識耶和華才是真神。〕

 

3。上帝要求以色列人順服祂,遵守祂的誡命

 

2123-25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其實今天傷害人的事情,也是需要賠償的。〕

 

31:14-15要守安息日……凡在安息日作工的,必要把他治死。」民15:32-36在安息日撿柴……用石頭打死他」〔這是舊約的律法,而舊約是比較嚴厲。但是,舊約律法都是為人的好處而設。另一方面,新約信徒不在律法之下。〕

 

21:18-21頑梗悖逆的兒子……用石頭將他打死」〔舊約是嚴厲的!〕

 

22:14-21信口說他,將醜名加在他身上……女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在婚前需要貞潔,但是,這幾節經文是為保護女子被丈夫誣告。〕

 

111眾百姓發怨言……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使火在他們中間焚燒……」民1118-33因為你們哭號說,誰給我們肉喫……因為你們厭棄住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肉在他們牙齒之間,尚未嚼爛,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他們發作,用最重的災殃擊殺了他們。」〔上帝在曠野一直照顧以色列人,但是他們不滿,不斷地埋怨,因為他們棄耶和華。〕

 

17:10-14凡是不受割禮的男子,都必須除掉」出4:24-26西坡拉……」〔既然上帝吩咐了,摩西就要遵守,才能為神工作。〕

 

4。否則有審判

 

38:3-7「……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珥行了什麼惡事,但叫他死是因為他行惡。〕

 

代下21:14-15降大災與你……腸子墜落下來」〔約蘭是一個壞王〔v12-13〕,神給他的審判。〕

 

王上14:12你起身回家去罷……你兒子就必死了。」〔當時耶羅波安的兒子病了,讓妻子去找先知。神讓先知宣佈審判。〕

 

101-2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把他們燒滅……」〔是的,上帝是輕慢不得的。〕

 

 

(四)新約也有審判

 

在舊約上帝要求以色列人專一敬拜祂,聽從祂,遵守祂的誡命。新約也對全人類發出同樣的要求。例﹕

 

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而且也預言了末日的審判﹕

13:49-50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聖經中最後的一卷,啟示錄預言了很多可怕的審判!在一切的戰爭、死亡、瘟疫、地震之後﹕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20:13-15

 

有反對聖經的人提出﹕啟19:2-3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燒淫婦的煙往上冒」〔淫婦不是某一個女人,通常解釋聖經的人認為她是某個宗教系統。現在沒有人敢說自己有肯定答案。

 

現在上帝似乎“按兵不動”,事實上,祂在忍耐希望我們悔改﹕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出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3:232:4-5

 

但願所有攻擊聖經的人早日悔改回轉!

 

 

(五)聖經沒有讚成的事情

 

聖經是一本誠實的書,它揭露人的罪孽,甚至大衛王犯奸淫,謀殺烏利亞,奪其妻(撒下11),聖經也記載了。所以我們看見聖經也記載了其他罪惡事情。

 

撒下13:28-29看暗嫩飲酒暢快……殺暗嫩」〔聖經沒有讚成

 

34:24-25都受了割禮……疼痛的時候……把一切男丁都殺了」〔聖經沒有讚成

 

士師記的末期,人心遠離神,社會大亂﹕「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下面幾段經文都是描寫這事實﹕

 

 9:49眾人就各砍一枝,跟隨亞比米勒,把樹枝堆在衛所的四圍,放火燒了衛所,以致示劍樓的人都死了,男女約有一千。」〔比米勒想奪權,所以殺了自己的70個兄弟(士 9:5),然後帶領示劍人發動戰爭。(士 9:53-56)〕

 

19:24-29「某人的妾被強奸」士181-29「但支派就用刀殺了拉億的人民,又放火燒了那城。

 

 21:10-11……用刀將基列雅比人連婦女帶孩子都擊殺了。……將一切男子和已嫁的女子盡行殺戮。」〔以色列人因為起誓說,不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後來醒悟,怕這支派沒了。他們在基列雅比人中,遇見了四百個未嫁的處女,就帶到迦南地的示羅營裡。( 21:12這情形很像是搶了彼得之物去補足保羅。又是一筆神沒有讚成的胡塗帳!

 

1130-39耶弗他向耶和華亂許願,結果差點殺死自己女兒」〔這是他的胡塗帳!

 

 

(六)其他

 

  3:1-3「……吃我民的肉,剝他們的皮……」〔這是形容官長不公平,剝奪人民。

 

20:18婦人有月經,若與他同房……從民中剪除」〔神的吩咐,常對人有益。今天的醫學常識也認為「當您或您的伴侶在月經期間,發生性關係,會有一些風險。」[2] 

 

25:1112﹕「妻……救他丈夫……抓住那人的下體。就要砍斷婦人的手」〔太容易傷害這人!上帝的吩咐是為人好。

 

21:10-13「……被擄的……女子……要娶他為妻……」〔要娶被擄的女子,沒有什麼問題,而聖經在這裏是訂下對這女子有利益的規則。〕

 

撒下58「……上水溝攻打我心裡所恨惡的瘸子、瞎子……」〔讀聖經要讀上下文。大衛問他的手下誰去攻打布斯人之地,為什麼提到瘸子瞎子呢?原來這是耶布斯人誇口所用的字眼,表示他們的地方難於攻下﹕耶布斯人對大衛說,你若不趕出瞎子,瘸子,必不能進這地方。心裡想大衛決不能進去。」(撒下 5:6

 

22:2-12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帶著你的兒子……把他獻為燔祭。……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這是一個試驗,上帝要看亞伯拉罕的心,實在並沒有殺他兒子以撒,因為上帝阻止了。〕

 

915-16「我若伸手用瘟疫攻擊你和你的百姓,你早就從地上除滅了。其實我叫你存立,是特要向你顯我的大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這是上帝對埃及法老講的話。的確如此,上帝有能力隨時除滅很多人,但有時候,把我們保留下來,有祂的原因。〕

 

9:2-3「這人生來是瞎眼……是要在他身上顯出 神的作為來。」〔同樣。上帝讓我們遇到不幸,有祂的原因。〕

 

 



 

 

 

色情

 

 

(一)“露下體”表示羞恥

 

除了“吃兒女肉”之外,似乎最能吸引那些心術不正的攻擊聖經人士的,就是“露下體”!但這是一句當時的慣用語,一個特別的表達方式,表示“羞恥”之意。在「3:17,利18:6,為什麼上帝使女子露下體?」已經解釋了。例﹕

 

代上19:4哈嫩便將大衛臣僕的鬍鬚剃去一半,又割斷他們下半截的衣服,使他們露出下體,打發他們回去。」〔這節經文最清楚了。〕

3:17「主必使錫安的女子……赤露下體。」

3:5……揭起你的衣襟……看見你的赤體……」

23:18他顯露淫行,又顯露下體」

 

 

(二)聖經並沒有讚成

 

撒下13:10-14暗嫩強奸他瑪”〔聖經沒有讚成!

 

19:5-8“所多瑪的人圍繞羅得的房子,要和他的客人進行同性戀行為。但是羅得想以自己還是處女的女兒為交換。”〔聖經沒有讚成,上帝也阻止了(創1910-11)。〕

 

19:31-36“羅得兩個女兒,使父親喝醉,從他懷孕。”〔聖經沒有讚成!

 

 

(三)聖經中的“淫亂”一詞,常用以表示對上帝 的不貞忠,拜偶像

 

23:17-2634-35巴比倫人就來登他愛情的床與他行淫玷污他……你必喝這杯……他們要拿大小盾牌頂盔擺陣,在你四圍攻擊你……撕裂自己的乳……所以你要擔當你淫行和淫亂的報應。

 

23:20「想起你幼年的淫行。那時,埃及人擁抱你的懷,撫摸你的乳。」

 

2:2-3 「除掉臉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免得我剝他的衣服……」

 

 

(四)其他

 

20:12 亞伯拉罕娶同父異母姐妹”〔古時允許娶同父異母之姊妹為妻,所以不能算為亂倫,後來才被禁止(利廿17)。〕

 

29-30利亞和拉結都把使女給丈夫為妾,希望多生孩子。〔在舊約,上帝是暫時容許人多妻,但這不是上帝本來的心意。多妻家庭產生很多悲劇,雅各的家庭正是好例子。所以,我們看見耶穌在新約再次重申一夫一妻。〕

 

38:16 猶大以為他瑪是妓女,使她懷孕”〔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v26),因為沒有讓她嫁給兒子示拉(v8-11),為哥哥留後。這是摩西律法的規定,見25:5-10

  

4:5 你的兩乳,好像百合花中喫草的一對小鹿」歌8:8 小妹兩乳尚未長成」歌8:10 兩乳像其上的樓」 〔雅歌是良人和他的新婦(11348)的對話,有什麼不可以談的?〕 

 

20:2以賽亞露身赤腳行走三年”〔古代風俗,罪人通常赤身示眾,表示喪失了社會地位。先知以恥辱的赤身方式,向人民說明,他們的下場,就是被剝得精光,當成奴隸被架走。

 

 

結論

 

以後讀聖經就不要先帶著有色眼鏡來讀,反之要讀上下文,也要明白聖經背景。最好是參考一些信仰純正的聖經註釋。否則自以為找到攻擊聖經的藉口,結果只顯出自己的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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